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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12    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杭政〔2015〕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县现代职业教育(含成人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立足“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的淳安发展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思路,深化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强化学校、企业及用人单位共同责任,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打造现代职业升级版。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关注学生成长、成人、成才,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形成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就业升学两旺、职教普教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淳安特色,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与成人教育体系。立足淳安产业发展需求,力求培养一批“品质优秀、技艺精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1.融合地方产业,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专业建设特色凸显,普教职教办学规模保持大体相当,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普教职教融通更加顺畅,中职学生有更多选择直接就业或继续学习的机会。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国际合作项目。紧紧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大局,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社会培训和成人教育互相依存与促进的现代职教框架。

  2.加强顶层设计,实现职业教育合理布局。基于全县“一盘棋”规划思路,设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突出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作为全县职业教育龙头地位,将其建成浙江省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浙江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市骨干中职学校。

  3.增强办学活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素质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成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专业,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升学比例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大成人继续教育投入力度,把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建成全县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成人教育的主阵地。

  4.深化多方合作,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形成一批具有省市示范作用的校企合作建设项目。经费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相关财政政策落实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中职选择性课程改革,探索中高职教育衔接课程,初步建成课程资源丰富、适应学生多元选择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落实杭州市《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用工、财政等支持政策,做实做新做特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完善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体系;积极举办、参与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素养大赛和职业教育活动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打造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智慧实训室,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2.加强职教专业建设。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相关的主体专业,整合拓展旅游类、电商类专业集群,扶持发展康美等特色专业,积极开拓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兴专业。支持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集学生实训、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体验、技术革新、师资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品牌实训基地,扶持建设1—3个覆盖我县主体产业群的品牌专业。

  3.提高职校师资水平。实施职业教育“名校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实施淳安县“中职师资提质工程”,加强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壮大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选拔职业教育名师,并培养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职教名师、名校长和若干优秀教育教学团队、县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提高教师中的研究生比例。探索新招聘教师入职第一年进行“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培养培训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完善专业课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制度,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完善中职学校教师自主招聘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各专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

  4.拓宽人才成长渠道。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要求,逐步将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保证普职大体相当的招生比例。探索实施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课程、师资、就学等方面的相互融通,在普通高中多类别开设职业教育课和职业生涯规划课,开放校园,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拓宽“3+2”“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职业学校海外师生互访,增加学生海外学习和实习实训机会。

  5.扩大职教服务能力。依据产业发展需求,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技能名师工作室等。充分利用职业学校资源,主动承担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学历和技能水平;加强民间工艺、特色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特色专业建设,服务文化传承人培养。在我县扶持职业学校建设1—2个技能名师工作室。

  6.创新成人教育培训。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16〕14号)精神和“杭州市成人继续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实施“成人继续教育服务工程”,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推动新型农民教育服务,引导乡镇成人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知识培训和农家乐、民宿、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村经济新业态培训。加强成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创建浙江省现代化成人学校,不断提高成人教育品质。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基于“共同责任”理念发展职教。树立“以人为本、多元选择、全面发展、人人出彩”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强化行政、行业、企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共同责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信息、人才、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行业指导、评价、职业需求发布等第三方服务。企业要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自身无法开展培训的企业,须委托职业学校开展职工培训和教育。企业须承担接受职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岗位,并支付相应实习报酬。

  2.加快推进校企共同体建设。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建立淳安县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暨产学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经费、人员和场地“三到位”。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产学对接、校企合作、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校企共同体建设章程。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校企共同体、产学对接工作的督导与评估。重点扶持建设1—2个依托中职校、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性校企共同体。

  3.制定完善职业教育相关支持政策。

  一是加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为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创建学校内涵品牌,依据《关于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的实施意见》(县委〔2012〕69号)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规定,公办职高参照普通高中从学校收入中按在编教师数人均1.1万元的标准预算列支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为2500元/生?年,并逐步提高。保障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经费,按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经费和社区教育经费。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完善职业教育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2〕2号),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持、鼓励企业为职业学校设立奖学金,减免奖学金税收。

  三是创新校企分担成本的有效机制。加快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场地租赁、投资收益、税收优惠等具体操作办法。鼓励职业学校以股份制、场地租赁等形式,建立实习工厂、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经济实体,对职业学校通过社会培训、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所获取的非财政性资金收入,全部返给学校,用于学校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奖励等杠杆作用,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将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集团建设成为市示范性职教集团。依托我县旅游、电子商务等主体产业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探索1—3个覆盖我县主体产业群的教学实训工场建设项目。建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利益补偿机制与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企业在开展现代学徒制过程中产生的学徒培训费用,可以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四是加大对民办职高的扶持力度。为促进我县民办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对非营利性的民办职高加大扶持力度,将民办职业学校教师纳入与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的教师培训计划中。

  (三)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县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问题。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施职业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并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报告公示。教育局负责制订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促进职成教工作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建立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关注资金使用绩效。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长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工作。农办负责加强农民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工作,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农民、技能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落实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做好服务、管理、监督工作(详见附件2)。

  2.改革人事制度,加快队伍建设。在编制范围内,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紧缺专业按紧缺专业人才操作规程继续实行自主招聘。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合力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及相关扶持政策;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当放宽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优秀非师范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从教的条件,柔性引进人才有突破。

  3.加大宣传力度,创设良好环境。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建立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制度。每年5月举办“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本行业的职业技能大赛,为各类技术能手提供展示自身精湛技艺的舞台,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县级媒体要主动宣传我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2018年11月12日起实施,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可参照本意见实施。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上一条: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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